彈力產生的條件是直接接觸、發生彈性形變。物體發生彈性形變后,要恢復原狀,對與它接觸的物體有力的作用,這就是彈力。
彈力產生條件是什么
1.兩物體互相接觸
2.物體發生彈性形變(包括人眼不能觀察到的微小形變)
需要注意的是:任何物體只要發生了彈性形變,就一定會對與它接觸的物體產生彈力。一旦超出彈性形變范圍,就會徹底失去彈力,這種超過了其彈性承受范圍的形變就被稱為“范性形變”。(即是超過了彈性限度,塑性物體除外)
舉例:木塊A靠在墻壁上,若作用一個推力,在木塊A上,則木塊對墻壁有擠壓,發生形變,此時A與墻壁間有彈力作用。
判定彈力方向的情況
(1)輕質彈簧兩端的彈力方向,與彈簧中心軸線相重合,指向彈簧恢復原狀的方向。
(2)輕繩對物體的彈力(即繩對物體的拉力)方向,總是沿著繩指向繩收縮的方向。
(3)輕質桿對物體的拉力或支持力的方向,不一定沿著桿的方向。
(4)面與面接觸的彈力方向,垂直于接觸面指向受力物體。
(5)點與面接觸的彈力方向,過接觸點垂直于接觸面(或接觸面的切線),指向受力物體。
(6)球與面接觸的彈力方向,過接觸點垂直于接觸面(即在接觸點與球心的連線上),而指向受力物體。
(7)球與球相接觸的彈力方向,垂直于過接觸點的公切面(即在兩球心的連線上),而指向受力物體。